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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六届全国优秀建造师的通知
鲁建协函〔2014〕29号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六届全国优秀建造师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
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在行业内营造尊重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氛围,鼓励建筑业企业建造师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建〔2014〕1号,此件可从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网www.chinajzs.org.cn下载)要求,请各市建筑业协会严格按照《全国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的规定和全国优秀建造师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候选人,并于5月25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前将所有申报资料纸质版(见附件2)及电子版(发送至155008289@qq.com)统一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联系人,吴建华,电话:010-62159060。省建筑业协会联系人,韩同振,电话:0531-86195213,地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邮编:250011。
附件:
1. 全国优秀建造师推荐名额表
2.全国优秀建造师提供证明材料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3年4月28日
附件1
全国优秀建造师推荐名额表
序号 |
地区 |
|
1 |
济南 |
1 |
2 |
青岛 |
1 |
3 |
淄博 |
1 |
4 |
潍坊 |
1 |
5 |
临沂 |
1 |
6 |
烟台 |
1 |
7 |
威海 |
1 |
8 |
菏泽 |
1 |
9 |
日照 |
1 |
10 |
聊城 |
1 |
11 |
泰安 |
1 |
12 |
济宁 |
1 |
13 |
德州 |
1 |
14 |
滨州 |
1 |
15 |
莱芜 |
1 |
16 |
东营 |
1 |
17 |
枣庄 |
1 |
附件2
全国优秀建造师提供证明材料
(一)纸质材料包括:
1、《全国优秀建造师申报表》;证明材料:申报人员身份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获省部级奖工程证书及相关奖项证书、主持或参与工程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书中注明页、有申报人签名的决算书、竣工验收签名等、聘用或任命书等)。申报单位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会员登记表。
2、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相应封面和目录。申报材料装订应以简约、朴素、节俭为主。
(二)电子材料包括:
1、《全国优秀建造师风采录》材料。个人事迹800字以内;建造师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及工作照1张;获奖工程照片2张(请注明工程名称、奖项及时间)。
2、《第六届全国优秀建造师申报材料汇总表》。为便于做好评审工作,请申报企业按照该表中的要求填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