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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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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预检暨首批“泰山杯”工程复查的通知
鲁建协〔2019〕8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预检暨首批“泰山杯”工程复查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建协、中施企协的有关要求,做好我省2019年度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国优”)申报工程的推荐工作,保证我省推荐工程代表省内工程质量最高水平,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定于4月13日起,组织对初审合格的2019年度鲁班奖、国优申报工程进行预检暨首批“泰山杯”工程复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准则(试行)》、《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以及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定。
二、检查计划
(一)检查分组
预检工作按照各地区申报情况分为三个专家组进行。
第一组是鲁班奖预检组,负责对拟申报2019年度鲁班奖的10项工程进行复查、预检;
第二组是使用山东省指标的国优工程奖预检组,负责对拟申报2019年度13项(不含青岛)进行复查、预检;
第三组是使用青岛市指标和自行解决指标预检组,负责对拟申报2019年度国优工程的首批泰山杯14项工程进行复查。
使用山东省指标之外申报鲁班奖和国优的工程仅参加首批泰山杯工程复查,不参与鲁班奖和国优工程预检排名。(分组和行程见附件1)
(二)专家组组成和职责
预检专家组由四位专家组成,其中土建专业专家两名、安装和电气专业专家各一名,预检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行程安排和后勤保障。
省建协对预检和复查工作随机进行巡视督导,确保预检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
(三)日程安排
原则上“鲁班奖”预检每天一项工程,“国优工程”两天三项工程,晚上进行资料核查。具体工作安排由预检专家组研究确定,具体时间由专家组提前通知各市联系人。
预检工作开始时间定于4月12日下午专家报到,13日上午组织专家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纪律规定、评选办法和细则标准等,并赴首个检查地点。
(四)预检费用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预检工作专家组的差旅食宿费用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省建筑业协会承担。
三、检查程序
(一)参加复查和预检单位人员签到(见附件2);
(二)申报单位简要介绍工程质量情况;
(三)观看工程录相或PPT并提出修改建议;
(四)征求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住宅工程尚应征求物业单位意见(见附件3);
(五)征求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的意见;
(六)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七)查阅工程有关原始资料(含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资料、工程验收文件);
(八)反馈工程检查情况;
(九)申报单位填写2019年度山东省鲁班奖、国优工程预检工作廉政情况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
四、检查要求
(一)工程质量情况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亮点,时间控制在8分钟;
(二)鲁班奖工程录相播放时间5分钟,国优工程为观看PPT;
(三)凡是预检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被检查单位都必须予以满足。要为预检组提供必要的检查工具(包括梯子、手电筒等辅助性工具);
(四)申报资料原件和工程技术资料请提前送到专家组住宿房间备查;工程原件经核对,不符合鲁班奖、国优工程以及泰山杯申报要求的,一票否决。
(五)参建单位应参加预检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六)汇报材料电子版请提前提供给预检专家组。
五、其它
(一)请各有关协会和单位按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并配合做好今年的预检暨复查工作。
(二)省建筑业协会监督电话:0531-86195213。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建协秘书处联系。
省建协联系人:王琳 ,0531-86195388
附件: 1、预检工程汇总表及行程
2、2019年山东省鲁班奖和国优工程预检暨首批泰山杯工程复查签到表
3、业主满意度评价表(住宅小区工程)
4、2019年度山东省鲁班奖、国优工程预检工作廉政情况意见反馈表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