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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建协《关于开展第五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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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
鲁建协函〔2021〕2号
关于转发中建协《关于开展第五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建筑行业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第五批团体标准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第五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已做好标准编制工作方案;
(二)拟编标准技术成熟,具有可靠性、先进性、约束性和政策导向性,适用性强,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
(三)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第一主编人应具有本专业正高级任职资格;
(四)同一主编单位编制本批标准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五)鼓励团体标准国际化,鼓励制定的标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
(六)编制经费已落实。
二、推荐及要求
(一)各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本地区推荐工作;
(二)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推荐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扫描件;
2.立项申请书原件扫描件(附件3)和word版各一份.
(三)请将上述申报资料资料电子版和团体标准编制组成员名单(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9886578@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标准名称;
(四)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止。
联系人:王 琳 0531-86195388
王丽鑫 0531-86195098
地 址: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7层1713室(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附件:1.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2.关于开展第五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3.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书。
4.团体标准编制组成员名单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