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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施企协《关于2021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
鲁建协函〔2021〕5号
关于转发中施企协《关于2021年工程建设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中施企协决定继续开展“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现将《关于2021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一)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主要包括:
1.最高科学技术奖
2.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二)提名项目及完成人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和《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审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应取得已授权且有效的发明专利。
2.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同一人同一年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四)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重大工程项目须通过竣工验收,并获得过省部级质量奖。
(五)提名特等奖的项目应达到国家科技奖的水平,且计划提名国家科技奖。
(六)2020年通过形审并提交网评或会评但未授奖的项目,如再次申请提名相同等级的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间隔一年。
(七)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技术开发项目,应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八)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管干部完成人提名前需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一)提名项目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线完成提名书的填写、上传和提交。
(二)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提名书的主件需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签字盖章后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三)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需提供视频简介(不超过200M),时间不超过8分钟,电子版上传至提名系统。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简历、主要创新业绩、获知识产权和科技奖情况、社会贡献等。
(四)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含创新团队)的提名项目需提供视频简介(不超过200M),时间不超过8分钟,电子版上传至提名系统。主要内容应包括立项背景和总体思路、关键技术和创新成果、指标先进性和实施效果、知识产权和第三方评价、产生效益和对行业进步的影响等。
三、提名要求
(一)提名项目请按附件中附件1的要求和内容准备资料。
(二)请申报单位(不含计划单列市青岛市和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认真填写项目清单(附件2),并报市协会汇总。
(三) 各市协会请务必于3月15日前附件2寄送至省建协,电子版发到249886578@qq.com。
(四)省建协严格按申报条件和分配名额审核后择优推荐,并发放申报卡号和密码(网络填报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
(五)提名书原件2份,竖向左侧装订,于5月7日前寄送省建协。
(六)提名项目无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的,请申报单位及时与省建协(山东省内,中施企协唯一认可评价单位)联系。
联系人:王 琳 0531-86195388
王丽鑫 0531-86195356
地址:山东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7层1713室(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附件:1.关于2021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清单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