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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施企协《关于实施“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万人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
鲁建协函〔2021〕21号
关于转发中施企协《关于实施“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万人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精神,加强工程建设行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决定实施“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万人计划”。现将《关于实施“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万人计划”的通知》(附件1)转发于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万人计划”是面向国内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的重点培养支持计划。本次遴选的是“万人计划”中的青年拔尖人才。
具体标准为:38周岁以下,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明显创新前景,在某专业领域已取得突出技术创新成绩。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
“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程建设行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二)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工程实践经验,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动态。
(三)任职要求
1.施工单位的申报人,须担任总承包特级企业科技部门业务主管及以上职务,或者集团所属子分公司(事业部)科技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担任总承包一级企业科技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担任过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职务。
2.建设单位的申报人须担任过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职务。
3.工程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人,国家级技术中心(含分中心)的须担任研发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省级技术中心的须担任中心副主任及以上职务;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须担任副总工程师(或同等级别)及以上职务。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
3.任职文件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个人获得重要奖项证书扫描件;
6.主持或参与的工程项目或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证书(科技奖或质量奖)扫描件;
7.其他证明材料(例如专利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
获得过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质量奖(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者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第1的完成人)的申报人优先入选“万人计划”。
三、其他事项
(一)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由集团公司总部统一组织推荐。
(二)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可直接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三)请各会员单位根据《通知》的要求将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所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申报材料。
(四)各市协会需对申请人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并于3月6日前将纸质版推荐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附件2>、推荐人才汇总表<附件3>、证明材料等盖章扫描件,拷入U盘并将电子版资料发至邮箱),邮寄至省建筑业协会。
(五)因推荐数量有限,省建筑业协会择优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丽鑫:0531-86195098
王 琳:0531-86195388
邮 箱:249886578@qq.com
地址: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7层1713室(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附件:1. 关于实施“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万人计划”的通知
2. 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请表
3. 推荐人才汇总表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