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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鲁建协〔2016〕17号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
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装饰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省”和“质量兴业”战略,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鼓励施工企业创名牌、树品牌,全面提升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现将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泰山杯”工程(以下简称装饰泰山杯工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申报
(一)装饰“泰山杯”工程评选是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协会活动,由会员企业自愿参加;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省建筑业协会单位会员资格,未按时交纳会费的单位会员不能申报;
(三)评选范围为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推荐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工程和参建工程)及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经审计的工程结算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建筑幕墙类工程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推荐工程应是申报单位自行施工,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及验收证明;
(五)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的修复性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且为整体装饰装修;
(六)装饰装修一次到位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七)工程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建筑节能环保的规定,设计和监理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计水平、工程质量达到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八)已经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九)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 回访制度完善,使用效果好,没有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
(十)发生安全事故及有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工程不得申报。
(十一)各市建筑业协会和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装饰“泰山杯”工程申报工程的受理、初审和推荐工作;根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可向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提出申请;向企业注册地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提出申请的,需工程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签署意见;
(十二)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装饰“泰山杯”工程的由承建单位一并提出申请,分别单独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工程推荐
(一)推荐工程应符合《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各市协会或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工程超过两项的,应排序汇总(见附件2)。
(三)各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应对申报装饰“泰山杯”工程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出具正式文件向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推荐,并附所有申报资料;
(四)各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应将推荐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申报资料
(一)装饰“泰山杯”工程的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单独装订);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一式两份;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合同书(合同的主要内容)等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7、申报工程装饰装修设计(含幕墙)需提供经原结构世界单位审核同意的证明文件;
8、申报工程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文件;
9、申报工程需提供当地清欠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的证明材料一份;
10、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彩色照片4张;
11、PPT汇报文件(提交U盘),主要包括:工程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审批立项、建设过程合法性和竣工验收等);工程创优策划;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措施;主要施工过程介绍(含施工特点、难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工程获奖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12、申报参建工程的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等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复印件一份;
13、申报监理工程的监理单位的监理合同等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复印件一份。
14、申报工程有关责任主体承诺书1份(见附件4);
四、申报及复评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查申报资料原件,于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资料集中报山东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附件2请用电子邮件同时发送13869196833@163.com),推荐文件和汇总表应根据被推荐工程的质量水平进行排序。9月对申报项目组织初审,10月组成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11月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联 系 人: 刘勇 刘铮
联系电话:0531- 86195303,86195098
地 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 邮编:250011
附件:1、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推荐汇总表;
3、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
4、申报单位承诺书;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2016年7月11日
附件1
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地 区 |
评选分配数额 |
01 |
济南市 |
10 |
02 |
青岛市 |
10 |
03 |
淄博市 |
5 |
04 |
枣庄市 |
5 |
05 |
东营市 |
2 |
06 |
烟台市 |
5 |
07 |
潍坊市 |
7 |
08 |
济宁市 |
4 |
09 |
泰安市 |
2 |
10 |
威海市 |
3 |
11 |
临沂市 |
5 |
12 |
日照市 |
4 |
13 |
莱芜市 |
1 |
14 |
德州市 |
2 |
15 |
聊城市 |
2 |
16 |
滨洲市 |
2 |
17 |
菏泽市 |
1 |
合 计 |
70 |
注:“推荐分配数额”包括建筑幕墙类工程和省外施工的工程
附件2
2016年度装饰“泰山杯”工程推荐汇总表
市地(部门、行业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工程名称 |
承建单位 |
参建单位 |
监理单位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
|
13 |
|
|
|
|
注:本表请用电子邮件同时发送13869196833@163.com。申报“泰山杯”工程的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必须填写,不申报“泰山杯”工程的请勿填写,有关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附件3:
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申报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填 写 要 求
1、此表由申报单位(主承建单位)填写。申报单位可向工程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提出申请,也可向企业注册地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提出申请。
2、申报表封面的工程类别指“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幕墙工程”
3、表内各栏内容由各相应单位认真填写,涉及到的单位名称、装饰装修工程面积、工程造价等必须与建筑装饰施工合同书或经审计的工程结算额一致。
4、表内设计单位为该建筑装饰工程主设计单位,只填写一个。
5、参建单位经申报单位依据规定条件审查合格后,由参建单位在相应栏内填写并盖章。
6、表二由申请报工程的监理单位填写,不报工程不填写。
7、各单位填写完毕后必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涂改或无公章按无效申报处理。
8、申报表内“初评及推荐意见”必须签署具体评价推荐意见,不能仅写上“同意申报”。
9、本表可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
一、 承建单位及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
||||||
工程规模 |
m² |
工程造价 |
万元 |
||||
工程所在地 |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
申报单位 |
|
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
|
||
设计单位 |
|
资质 |
|
主要设计人 |
|
||
监理单位 |
|
资质 |
|
监理工程师 |
|
||
获得市级质量工程情况 |
|
||||||
承包范围 |
|
||||||
申报说明: |
二、监理单位
(不报工程不填写)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资质等级 |
|
法人代表 |
|
总监理工程师 |
|
联系电话 |
|
监理工程师 |
|
联系电话 |
|
工程主要 |
单位盖章 |
三、主要参建单位(一)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资质等级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法人代表 |
|
电 话 |
|
参建工程量 |
m² |
工程造价 |
万元 |
参 |
单位盖章 |
四、主要参建单位(二)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资质等级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法人代表 |
|
电 话 |
|
参建工程量 |
m² |
工程造价 |
万元 |
参 |
单位盖章 |
五、有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
工程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对非本单位推荐工程意见(非此种情况不填写): |
市建筑业协会或装饰协会初评及推荐意见: |
市建筑主管部门意见: |
评审意见
单位盖章 |
附件4:
承 诺 书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我单位对《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及申报条件与资料要求熟练掌握,对 工程申报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提供的申报表、基础资料和证明性文件与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认真核对,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现象,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主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 公 章 )
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