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网站!
通知公告
资讯详情
关于转发中建协《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
鲁建协函〔2021〕55号
关于转发中建协《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国
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精神,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协〔2018〕18号)的要求,中国建筑业协会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1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的单位,须是中国建筑业协会和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并取得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二、请参评企业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后,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及电子材料报所在市建筑业协会审核,由市建协盖章并出具推荐函,于5月26日前报送我会,我会汇总后统一报中国建筑业协会。
三、2018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见附件3)可按上述要求申请复评,重新确定信用等级。
四、联系人:姜晓燕、高志明,电话:0531-86195260,地址: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709室(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附件:1、中建协《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21〕24号)
2、《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3、2018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名单(山东)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