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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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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鲁建协函〔2021 〕101号
关于转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促进工程建设行业自律,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企业
初评企业须于7月31日前在中施企协“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填报“基础资料、信用承诺,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基础资料和信用承诺书打印并加盖公章(上传的相关附件不需要打印),将纸质材料报所在市建筑业协会。
二、复评企业
复评企业须于7月31日前,在中施企协“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填报“基础资料、信用承诺,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三、年审企业
年审企业须于7月31日前,在中施企协“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填报本年度基础资料数据即可,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参评企业须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和山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各市建筑业协会要认真做好申报受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实事求是,切实对企业负责。于8月1号前将初评企业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省协会,并出具推荐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晓燕、高志明
电 话:0531-86195260
地 址: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709室(济南市卧龙路128号)
附件: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