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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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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建协《关于开展第六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鲁建协函〔2021〕125号
关于转发中建协《关于开展第六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建协〔2020〕7号)的要求,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第六批团体标准的申报立项工作。我会秘书处现将中建协《关于开展第六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附件2)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已做好标准编制工作方案;
(二)拟编标准技术成熟,具有可靠性、先进性、约束性和政策导向性,适用性强,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
(三)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编人已落实,第一主编单位的主编人应具有本专业正高级任职资格;
(四)编制经费已落实。
二、推荐要求
(一)各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本地区推荐工作;
(二)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推荐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扫描件和word版各1份;
2.立项申请书原件扫描件(附件3)和word版各1份;
3.团体标准编制组成员名单word版(附件4)
将上述申报资料资料电子版于2021年10月9前发送至邮箱:249886578@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标准名称;我会核实相关信息后,发送相应的申报账号和密码。申报单位通过登录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平台(http://59.110.236.16:81)完成网上各项工作,管理平台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王琳 王丽鑫 0531-86195388
地 址: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7层1713室(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附件:1.关于开展第六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3.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书
4.团体标准编制组成员名单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9月1日